关于开展第十七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2-10-22 作者: 来源: 浏览次数:
关于开展第十七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位同学:
根据校团委的有关文件指示,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,彰显榜样的力量,根据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要求及学校实际,现决定开展第十七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参评对象: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在读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体。
(一)“芙蓉学子•社会实践奖”(条件1或条件2至少满足其中一项)
1.长期深入基层,为实践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,产生较大社会反响。
2.社会实践调研报告或成果,得到省部级及以上领导人批示肯定,或者被县级以上(含县级)党委、人大、政府采纳、推广,产生较大的社会效益。
3.优先考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。
(二)“芙蓉学子•公益行动奖”
1.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乐于助人,长期坚持参加(组织)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。
2.优先考虑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。
(三)“芙蓉学子•自强不息奖”
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,在克服困难、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并取得显著成绩。
(四)“芙蓉学子•道德风尚奖”
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,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营造良好社会和校园风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,产生较大的社会影响。
(五)“芙蓉学子•学术科研奖”(至少满足其中两项)
1.公开发表学术论文。在SCI、EI、CSSCI等收录刊物上发表的与本学科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(要求申请者为第一作者,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。考虑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差异,以及发表论文的级别、质量及影响)。
2.公开出版学术专著。专著内容与本学科相关,以申请者为第一作者,或申请者为第二作者且导师为第一作者。
3.申请三项或者获得一项及以上科技发明专利授权,申请者在学生成员中排名第一。
4.在学术科技竞赛方面成绩突出的个人(“挑战杯”等科技创新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,且申请人排名前三)。
备注:以上成果须为所在学历阶段取得,且署名单位为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。
二、活动安排
1.候选人报名(10月17日—10月25日)
每人、每个团队只能申报一个奖项,团队或个人以往事迹获得过芙蓉学子奖励的,不得重复申报。参选学生下载并填写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,另需附个人或团队主要事迹材料(1500—2000字)及有关证明材料。 纸质版附件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经现场审查后退还。申报表、汇总表和参选事迹材料、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需经学院团委审核并加盖公章。
2.候选人资格审查(10月26日——10月30日)
对候选人资格和推荐、自荐材料进行审查。
3.初评(10月31日—11月3日)
召开评审会议,确定候选人入围名单。
4.公示(11月4日—11月10日)
对入围候选人在升华网公示一周。
5.评审(12月5日前)
按照《关于开展第十七届“芙蓉学子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函》(湘青基〔2022〕26号)文件要求,对入围者进行评审。
三、奖项设置及奖金
1.“芙蓉学子•社会实践奖”2个
2.“芙蓉学子•公益行动奖”2个
3.“芙蓉学子•自强不息奖”2个
4.“芙蓉学子•道德风尚奖”2个
5.“芙蓉学子•学术科研奖”2个
以上5个奖项总计10个名额,每个奖项(团队或个人)奖励人民币5000元。
四、注意事项
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》(附件1)和《“芙蓉学子•榜样力量”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2)请于10月24日晚22:00前发送至邮箱962296730@qq.com,
纸质版材料递交请联系负责学生姚型宇:电话19572987768 QQ:962296730
负责老师:周铁明老师,电话:0731-82656193
共青团3044am永利集团3044noc委员会
2022年10月21日